北京:對經紀執業人員實施備案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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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5/12/7 瀏覽 3666 次 |
北京市工商局5日宣布,為了規范經紀人的經紀行為,強化對經紀人的管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近日已對經紀人和經紀執業人員實施了備案公示制度。
新實施的備案公示制度要求,經紀人在設立、變更、分立、終止和聘用、解聘經紀執業人員時應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未經備案的經紀執業人員不得簽訂經紀合同,簽訂經紀合同將受到行政處罰;經紀人應將備案的經紀執業人員的執業情況在經營場所內進行公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備案的經紀人和經紀執業人員的情況將在北京經紀人協會網站上進行公示,供社會查詢。
據介紹,對經紀人和經紀執業人員實行備案公示制度是北京市工商局針對經紀人行業的特殊性所采取的特殊管理措施。至今,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的經紀人有5408家,經紀執業人員有17933人。近年來,北京多次出現惡性經紀欺詐事件,既不利于社會穩定,也影響經紀人的社會信譽。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已對違反備案制度的300多家經紀人進行了行政處罰。
為配合這一備案公示制度的實施,北京經紀人協會將在經紀人行業內實施經紀執業人員的準入和退出機制,開展對經紀執業人員的年度審驗;同時,加強對經紀人和經紀執業人員信用信息的采集和信用狀況的評價,強化對經紀執業人員的執業技能和職業道德培訓,積極推行經紀合同示范文本,切實有效地提高經紀人行業的信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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