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就業新政:大學畢業干個體可免稅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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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6/3/20 瀏覽 2302 次 |
昨日,四川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就近日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相關的就業再就業政策,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張成明作了詳細解答。《通知》對現行各項再就業政策作出了進一步延續、擴展、調整和充實。
8類人可免費領優惠證
《通知》規定,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下列人員發放《再就業優惠證》,提供各項相應的扶持政策:國有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國有企業關閉破產需要安置的人員;城鎮集體企業下崗職工;國有企業和城鎮集體企業的失業人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業一年以上的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
對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下列人員發放《再就業優惠證》,提供除稅收減免政策以外的各項相應扶持政策:縣以上城鎮其他集體企業(不含廠辦大集體企業)下崗失業人員;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中的登記失業人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登記失業人員。
從事個體可免稅8000元
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從事個體經營(國家限制的行業除外)的,張成明指出,首先是在稅收上,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減其當年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并免收屬于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畢業后兩年內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也可以享受這項優惠政策。
小額創業貸款政府貼息
對持《再就業優惠證》人員和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從事個體經營自籌資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額擔保貸款,貸款額度一般掌握在2萬元以內,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到期確需延長的可展期1次(最長不超過1年)。對下崗失業人員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根據人數和經營項目擴大貸款規模。對利用上述兩類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由中央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展期不貼息)。
城鎮其他登記失業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從事微利項目的,由財政給予50%的貼息(展期不貼息)。大中專畢業生畢業半年以上未就業的人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從事微利項目的,由地方財政給予50%的貼息(展期不貼息)。對自愿到縣級以下基層創業的大中專畢業生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從事微利項目的,由財政給予50%的貼息(展期不貼息)。
三種情況視同靈活就業
同時具備以下三種情況的就業形式視為靈活就業:持《再就業優惠證》的“4050”人員(即女40周歲以上,男50周歲以上;計算年齡的截止時間為2007年底);為社會、單位、家庭或個人提供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彈性勞務并獲取不低于當地政府頒布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勞動報酬;無法建立穩定勞動關系。
對于靈活就業人員申報就業并申請參加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困難對象給予特殊援助
對下列就業困難對象給予特殊的就業援助:一是持《再就業優惠證》且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二是持《再就業優惠證》的“4050”人員。
社會保險補貼:各類用人單位(含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對象,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的,按實際招用的人數,在相應期限內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公益性崗位補貼援助:公益性崗位安排就業困難對象,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的,按實際招用人數給予崗位補貼。
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對就業困難對象提供一次免費職業培訓,通過初次職業技能鑒定的,給予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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