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快我州事業單位改革的步伐,根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云人﹝2004﹞37號)、《迪慶州事業單位新補充工作人員實行統一考試公開招聘暫行辦法》(迪政辦發﹝2003﹞49號)的規定,經研究,決定對州級部分事業單位新補充工作人員實行統一考試,公開招聘。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德、智、體、能全面考核的辦法擇優聘用。
二、范圍、對象及條件
(一)范圍、對象:取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學歷的應、往屆符合崗位條件的迪慶戶籍(除特殊崗位外)大中專畢業生。
關于應屆與往屆畢業生時限說明:應屆畢業生是指畢業時間為2007年7月——2009年7月期間的畢業生;往屆畢業生是指畢業時間為2007年7月以前的畢業生。
(二)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黨的基本路線;
2、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責任感,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3、符合所報考崗位的條件;
4、身體健康,年齡在18——35周歲(相對應出生年月:1974年7月9日——1991年7月9日)之間的人員。
(三)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根據有關規定,被確定為2009年全國范圍內人事部門招考的擬錄用人員、在職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及參公管理單位人員(含試用期內人員)、在讀的非2009年畢業的高校學生、現役軍人、近兩年內被取消錄用資格或被辭退的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近兩年內未滿原單位最低服務年限自行離職(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或被取消錄用資格的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在2006-2009年內人事部門組織的任何考試中作弊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或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如有上述人員報名,請及時與州人事局反映,一經查實將取消報名資格。
3、考生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招聘前屬于以下幾種情形的考生,一經查實,都將取消其招聘資格,由下一名順延遞補。(1)已被錄用為公務員的(包括試用期)。(2)已被事業單位招聘為工作人員的(包括試用期)。(3)已被國有企業招錄為正式職工的(包括試用期)。(4)已被聘用為特崗教師未滿服務期限的人員。
三、招考計劃和崗位
根據《關于下達2009年增人計劃的通知》(迪人﹝2009﹞9號):擬招聘專業技術人員31名。(具體崗位詳見附表)
四、報名事宜
1、報名所需材料:考生報名時必須攜帶本人畢業證原件(2009年畢業生可憑畢業證復印件、相關學歷證明或就業推薦表,進入面試后復審畢業證原件,復審不合格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遞補)、攜帶戶口簿原件(用于核實民族成分)和身份證原件及近期(6個月內)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
2、報名崗位:每個考生根據專業、崗位、學歷等條件要求,限報一個崗位。
3、報名方式:考生可以現場報名;也可以委托他人報名,但必須持有報名所需材料,否則不予辦理報名手續。考生在填寫《報名登記表》時,在學歷、專業等要求上只要有一項不符合的,均視為無效。對符合條件的考生,招聘單位要積極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報名,如符合條件者被用人單位拒絕的,在報名規定時間內請及時向州人事局或監督部門舉報。
4、報名地點:迪慶州人民政府便民服務中心(迪慶州人民政府大門左側)。
5、報名時間: 2009年7月7日——7月9日,9:00時--17:30時,報名截止時間過后,一律不予辦理報名手續。
6、考試費用:根據《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云發改收費﹝2008﹞1767號)文件規定,考生報名時須繳納50元筆試考務費,進入面試時面試人員須繳納50元的面試考務費。
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相關證明材料減免考試費用,免報名費用人員在報名時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7、報名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考試。考生在考試前一周到州人才服務中心領取準考證。
8、報名監督和咨詢電話:0887-8226003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或實作)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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