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委組織部批準,云南省殘疾人聯合會(以下簡稱“省殘聯”)所屬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200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9名,現將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附件一)
二、招聘的對象范圍
此次招聘人員崗位范圍為應屆畢業生(含2007、2008年的畢業生)和往屆畢業生(詳見一覽表)。
三、招聘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熱愛殘疾人事業;
3、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30周歲以下(1979年6月30日后出生的);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09年7月13日至17日
2、報名地點:昆明市白云路志強路口丹彤大廈省殘聯一樓大堂。
3、提交材料:《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以及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及能證明個人業務水平、業績的材料;2張近期免冠一寸證件照片。
4、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經資格審查合格發放準考證,發放準考證時間為:7月23日-24日,報名人員領取準考證時需出示本人身份證,準考證領取地點:昆明市白云路志強路口丹彤大廈省殘聯810室。
(二)考試
1、筆試。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由省殘聯統一組織。筆試成績和試講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1)筆試范圍。參照云南大學出版社出版的云南省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用書《公共基礎知識與應用知識教程》(2009版)。
(2)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缺少上述證件者,不得參加筆試。
(3)加分政策。對符合條件要求并持有殘疾人證的殘疾人筆試成績加10分。
2、試講。所有符合條件要求的教師崗位應聘人員都要進行試講,試講采取同一崗位同一題目、抽簽排序、統一標準、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由省殘聯統一組織。試講考生應提前30分鐘到達試講地點,并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按時參與試講。試講時間、地點和內容另行通知。
3、確定面試人選。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教師崗位含筆試成績和試講成績,教師崗位進入面試的成績為筆試占40%、試講占60%)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范圍人選。個別崗位參加面試人數經依次遞補仍達不到1:3要求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面試人選確定后,由省殘聯通知本人,并在省殘聯網站上公布。
4、面試
(1)資格審查。省殘聯負責對面試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的主要內容為:準考證、報名登記表、崗位所需的任職條件及相關證件等。審查合格后方可參加面試。凡提供的有關證件和信息與實際不符的,將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由此產生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審查遞補。
(2)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填寫報名登記表時認真填寫聯系電話。屆時請注意查看省殘聯網站)。考生應提前30分鐘到達面試地點,并按時參加面試,面試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缺少上述證件者,不得參加面試。
(3)面試的方式和內容。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適應實際工作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崗位實際操作能力以及有關殘疾人事業的基本知識等。面試滿分為100分。
5、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照筆試、試講、面試成績權重計分法計算,即教師崗位應試者總成績=筆試分40%+試講分30%+面試分30%;其它崗位應試者總成績=筆試分40%+面試分60%。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職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核和體檢人選。總成績并列者,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成績仍相同的,則通過加試的方法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
6、考核和體檢:考核和體檢工作由省殘聯組織實施,考核的主要內容為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