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市城鄉規劃管理的需要,不斷壯大規劃管理隊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考12名事業編制城鄉規劃管理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方式 招聘工作由玉溪市人事局、玉溪市規劃局共同組織,按照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統一考試和考核,擇優聘用。 二、招考崗位及條件 (一)招考崗位:玉溪市規劃局紅塔分局12人,其中含派駐鄉鎮5人。 (二)招考條件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敬業和協作精神。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有較強的事業心、工作責任感及良好的溝通能力。 3、年齡為20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74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期間出生) 4、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指經高考后通過普通招生計劃錄用并由教育主管部門統一開具過《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或《普通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學生)。 5、非玉溪籍生源的,要求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且未就業的畢業生。 崗位學歷及專業要求詳見《玉溪市規劃局紅塔分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需求情況表》。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2003年以來云南省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過程中被考錄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09年11月2日至13日(雙休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辦理。 (二)報名地點:玉溪市人才市場 (三)其他報名有關規定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符合職位要求的人員才能報名。 2、所有報考人員均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復印件及證明無效)、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半寸照片二張。在職人員需持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3、居住地在本市以外的報考考生,確實不能現場報名者,可采取傳真預報方式報名,領取準考證時交驗原件,并繳納相關費用,因提供傳真件與原件不符所產生的后果由報名者自負。 4、報名時收取相關費用:70元/人 5、準考證請考生攜本人身份證在筆試開考前一個星期到玉溪市人才市場領取。 四、考試相關事宜 (一)考試方法:筆試、面試相結合。 (二)筆試 筆試內容為《申論》和《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兩門科目,這兩門科目的考試范圍參照《云南省2008年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三)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按每個崗位報考者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考計劃數2倍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進入面試的人員若自行放棄面試導致該崗位面試人員數與聘用數不足2:1的,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根據缺額數依次遞補面試。 2、面試組織 由玉溪市人事局,玉溪市規劃局共同負責面試的組織(面試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 考生綜合成績由筆試和面試加權合成。即考生綜合成績=[(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成績+申論成績)/2]×50% +(面試成績×50%) 六、體檢和考核 (一)體檢和考核人選的確定。按每個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計劃招考數進行等額體檢和考察。 (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要求進行。 (三)考核。考核工作由玉溪市規劃局負責。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錄用職位要求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等進行審查。 若出現體檢、考核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替補。 七、公示和錄用 (一)擬錄用人員的確定。根據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各崗位擬錄用人員。 (二)公示。擬錄用人員將在玉溪人事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三)錄用。擬錄用考生與用人單位之間簽署的原用工合同須由考生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約定解除。 擬錄用考生在接到錄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其錄用資格。 八、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陸玉溪人事人才網了解考錄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負。 (二)對違反考錄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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