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紅塔區文物管理所2024年
招聘編外人員公告
玉溪市紅塔區文物管理所(玉溪市紅塔區博物館)是玉溪市紅塔區文化和旅游局所屬公益一類財政全額撥款事業 單位,主要進行保護文物、促進文物事業的發展、集中展示 各館的歷史文化、紀念聶耳、教育人民。按照區委編辦的核 準、擬招聘三名編制外講解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 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2.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3.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
(二)崗位條件
學歷要求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性別不限。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條件優秀者可適當放寬年齡及身高限制。有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溝 通協調能力。同等條件下,播音主持、新聞傳播、外語、藝術等專業優先,具備講解接待工作經驗者優先。
有普通話二級甲等證書者可優先考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報考
1. 現役軍人;
2. 在讀的非2024年畢業生;
3. 截止報名開始時間,在編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4. 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 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 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 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 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況的人員;
6.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 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7.報名開始時與機關事業單位簽訂了編制內就業協議 且未解除協議的人員;
8. 此次公開招聘凡涉及時間計算的:以報名開始之日, 特別說明的除外。
(四)招聘工作實施回避制度。
三、聘用與待遇
1. 采取勞務派遣方式。錄取后由云南辰信人力資源咨 詢有限公司聘用,簽訂勞動合同,派遣到玉溪市紅塔區文物管理所工作,由區文管所統一安排工作崗位。
2. 由玉溪市紅塔區文物管理所對聘用人員進行日常管理。聘用人員的崗位職責、作息制度、薪酬待遇等按區文管所有關規定執行。年度考核按照區人社《關于印發<玉溪市紅塔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考核暫行規定>的通知》(區人社〔2022〕84號)的規定執行。
3.工資待遇:按照《玉溪市紅塔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 人員待遇實施方案(試行)》執行。基本工資由區人社通知、每年核定一次。
4.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工資:發放基本工資。
試用期滿后工資待遇:基本工資+等級工資+績效工資+五險。
四、招聘程序
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公 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玉溪人才網(https://www.yxrc.cn)、玉溪人才招聘網(http://www.trumpcg.com)、云南辰信人力資源咨詢有限公司公眾號、紅塔文旅公眾號等媒體上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方式
1.網絡報名
報名人員將一份簡歷及相關證書掃描件發送到區文管所郵箱:htgwgs0163.com,進行網絡報名。
2.現場報名:攜帶一份簡歷及相關證書原件或復印件送到東風中路38號1樓。
報名時間: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8日17:30截止。
咨詢時間: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8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詢電話:李老師18687777791或0877-2056925,趙老師 13308776818
(三)資格審查
依據招聘條件要求,對報考人員填寫的簡歷及相關證書 進行報名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過程,請報考 人員務必按照《公告》及招聘條件要求報名。對在任何一個 環節查明不符合招聘條件要求,簡歷及相關證件弄虛作假的 考生,一律取消其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面試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采取專業技能測試(100%),滿分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計算。主要測試報名人員的形象氣質、舉止儀表、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親和力等方面。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根據實際情況另行通知。
(五)體檢
由云南辰信人力資源咨詢有限公司按擬招聘人數等額 安排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 通用標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 格的應聘人員可在體檢結果出來后兩天內,由應聘人員本人 寫出書面申請,安排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指定醫院的結論 為準。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擬錄用人員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以及需要 回避的情況等進行考察。擬錄用人員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 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體檢和考察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在玉溪市紅塔區文物管 理所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 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予以錄用;反映的問 題對錄用有影響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
五、其它事項
(一)當出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體檢 不合格、政審不合格、或自行放棄體檢、政審、錄用,或試用期不合格等情況時,由玉溪市紅塔區文物管理所研究決定 是否按本次招聘的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二)首次聘用期滿,視聘用人員工作表現和崗位工作 需要情況,由用工單位和云南辰信人力資源咨詢有限公司共 同研究決定是否續聘。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玉溪市紅塔區文物管理 所研究確定,并負責解釋。
玉溪市紅塔區文物管理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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