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圍、條件及對象
(一)范圍:經州人事局批準我縣招聘的教育系統、衛生系統、水利系統、畜牧系統等事業單位。
(二)條件:報名參加考核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備所報崗位要求的條件;4、身體健康;5、年齡在35周歲以內(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員,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
(三)對象
1、報名參加應聘畢業生為大理州戶口或生源,除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以外的人員。取得碩士學位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不受戶口或生源地限制。
2、招聘對象為:原國家重點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學士學位畢業生、參加第一批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學士學位畢業生、取得碩士學位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可在此基礎上按“985”、“211”兩個類別對畢業生學校標準提高要求。參加第二、三批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專升本、電大、函授、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成人自考大學本科畢業生不納入考核招聘對象。
二、招聘計劃
我縣事業單位擬招聘專業技術人員54名,崗位及相關要求見《大理州祥云縣2009年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表》。
三、報名事宜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到2009年2月28日止。
報名地點:應聘教育系統的到縣教育局報名;應聘水利系統的到縣水利局報名;應聘畜牧系統的到縣畜牧局報名;應聘衛生系統的到縣衛生局報名。
報名所需資料:畢業生報名時要求攜帶《畢業證》、《學位證》原件(2009年畢業的學生憑學校就業推薦表,待辦理聘用手續時復核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復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身份證(或學生證)和生源地(或戶口)證明及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張。
報名方式:畢業生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由家長或親友代為報名。報名時,須如實填寫《資格審查表》。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報名點要積極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報名。
資格審查:由祥云縣招聘領導組對報名學生進行資格審查。在進行學歷驗證時,應根據當年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編的《云南招生》(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版)對學生當年錄取批次進行認真審核。
四、招聘方式:招聘工作根據有關文件要求進行組織。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由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監督組進行全程監督。
招聘崗位數與考生報名人數為1:1的崗位,可采取筆試、面試(面談)、試講、實作等形式對考生的專業能力、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考核測評,由主管部門根據考核成績提出明確的擬聘用意見。
凡報名人數比招聘崗位數多1人以上的崗位要實行筆試、面試兩個程序。對考生履行崗位職責應具備的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基本能力進行考核。(一)筆試:先由主管部門 (或用人單位)組織報名考生進行筆試,筆試成績合格最低分數控制線由各主管部門確定,再按擬招聘崗位數與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1:2確定面試考核人員。(二)面試:由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組成不少于7人的考核組進行面試(或實作)測評。面試(或實作)考核成績60分以上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三)復測:如面試(或實作)被測評為不合格的考生,對測評結果有異議,可在測評結束后10日內由本人寫出申請要求復測。復測由縣人事局和相關主管部門組成不少于7人的考官組進行復測,復測結果為最終認定結果。(四)聘用:在面試(或實作)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中,根據每個崗位招聘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
五、體檢:由縣人事局負責組織擬聘用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云人[2005]7號)進行體檢,如體檢不合格,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再確定是否依次遞補。
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協議,經主管部門、縣市人事局審核后將聘用協議簽訂情況報州人事局備案,用人單位和被聘人員應嚴格履行聘用協議。凡未按考核招聘程序與畢業生簽訂聘用協議的,人事部門一律不辦理相關手續。
考核、簽訂聘用協議工作在2009年3月底完成。
六、辦理聘用手續
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由縣級主管部門、縣人事局分別提出招聘意見,報州人事局辦理招聘手續,畢業生持人事部門出具的報到通知在規定時限內到用人部門報到。
2009年度新招聘人員一律實行一年試用期,期滿經考核合格,再按規定程序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紀律要求
(一)畢業生在填寫《資格審查表》時,應認真如實填寫本人相關情況及與本人聯系的具體方式,人事、主管部門發出考核、體檢及其他相關通知時,如畢業生聯系不上或在規定時限內不按時到場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二)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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