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大理州劍川縣事業單位(教師、醫生)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一、范圍、條件及對象
(一)范圍:經批準招聘的劍川一中、劍川縣職業高級中學、劍川縣人民醫院、劍川縣婦幼保健院、劍川縣沙溪中心衛生院。
(二)條件:報名參加考核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備所報崗位要求的條件;4、身體健康;5、年齡在35周歲以內(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員,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
(三)對象:報名參加應聘畢業生為大理州內戶口或生源,除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以外的原國家重點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學士學位畢業生、參加第一、二批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學士學位畢業生、取得碩士學位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第三批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專升本、電大、函授、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成人自考大學本科畢業生不納入考核招聘對象。緊缺急需專業和取得碩士學位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不受戶口或生源地限制。
二、招聘計劃
擬招聘專業技術人員24名,崗位及相關要求見《大理州劍川縣2009年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表》。
考生可在大理人事人才網或劍川縣人事局信息公開門戶網站上查詢。
三、報名事宜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到2009年3月6日止。
報名地點:報名點設在劍川縣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政府大樓一樓)。
報名所需資料:畢業生報名時要求攜帶《畢業證》、《學位證》原件(2009年畢業的學生憑學校就業推薦表,待辦理聘用手續時復核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復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身份證(或學生證)和生源地(或戶口)證明及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張。
報名方式:畢業生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由家長或親友代為報名。報名時,須如實填寫《資格審查表》。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各主管部門和報名點要積極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報名。
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報名學生進行資格審查。在進行學歷驗證時,應根據當年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編的《云南招生》(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版)對學生當年錄取批次進行認真審核。
四、招聘方式: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由縣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考監督組進行全程監督。
招聘崗位數與考生報名人數為1:1的崗位,可采取筆試、面試(面談)、試講、實作等形式對考生的專業能力、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考核測評,由主管部門根據考核成績提出明確的擬招聘意見。
凡報名人數比招聘崗位數多1人以上的崗位,要實行筆試、面試兩個程序。對考生履行崗位職責應具備的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基本能力進行考核。
(一)筆試:先由主管部門組織報名考生進行筆試,筆試成績合格最低分數控制線由各主管部門確定,再按招聘崗位數與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1:2確定面試考核人員。
(二)面試:由主管部門組成不少于7人的考核組進行面試(或實作)測評。面試(或實作)考核成績60分以上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三)復測:如面試(或實作)被測評為不合格的考生,對測評結果有異議,可在測評結束后10日內由本人寫出申請要求復測。由縣人事局和縣相關主管部門組成不少于7人的考官組進行復測,復測結果為最終認定結果。
(四)聘用:在面試(或實作)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中,根據每個崗位招聘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
考核招聘工作在縣招考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聘單位業務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五、體檢:根據每個崗位招聘數在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1:1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由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和各主管部門組織畢業生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云人[2005]7號)進行,如體檢不合格,則從考核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協議,經主管部門、縣委組織部、縣人事局審核后將聘用協議簽訂情況報州人事局備案,用人單位和被聘人員應嚴格履行聘用協議。已簽訂聘用協議的不得再參加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考試。
凡未按考核招聘程序與畢業生簽訂聘用協議的,組織人事部門一律不辦理相關手續。
考核、體檢、簽訂聘用協議工作在2009年3月底完成。
六、辦理聘用手續
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由各主管部門提出招聘意見,經縣人事局審核后報州人事局辦理招聘手續,畢業生持人事部門出具的報到通知在規定時限內到聘用單位報到。
新招聘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期滿考核合格的,再按規定程序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紀律要求
(一)畢業生在填寫《資格審查表》時,應認真如實填寫本人相關情況及與本人聯系的具體方式,組織、人事、主管部門發出考核、體檢及其他相關通知時,如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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