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實施人才強市戰略的重要部署,根據大理州人事局《關于印發〈大理州事業單位公開考核招聘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一批畢業生實施意見〉的通知》(大人[2008]2號)規定,現將2009年大理市事業單位實行考核辦法招聘專業技術人員(以下簡稱“考核招聘”)工作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對象及條件
對象:屬大理市戶口或生源(2009年畢業生戶口遷入時限為2009年8月31日前),除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以外的人員。取得碩士學位及以上畢業生,可不受戶口或生源地限制。
原國家重點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學士學位畢業生、參加第一批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取得學士學位畢業生、取得碩士學位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可在此基礎上按“985”、“211”兩個類別對畢業生學校標準提高要求。參加第二批、第三批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專升本、電大、函授、職工大學、業余大學、自修大學、成人自考大學本科畢業生不納入考核招聘對象。
條件:(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具備所報崗位要求的條件;(四)身體健康;(五)年齡在35周歲以內(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員,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
二、招聘計劃
市屬事業單位擬招聘專業技術人員122名(招聘崗位附后)。
三、報名事宜
報名時間:2009年3月31日~4月3日(四天)。
報名地點:(見附表)
報名所需資料:畢業生報名時要求攜帶《畢業證》、《學位證》原件(2009年畢業的學生憑學校就業推薦表,待辦理聘用手續時復核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復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身份證(或學生證)和生源地(或戶口)證明及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張。
報名方式:畢業生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由家長或親友代為報名。報名時,須如實填寫《資格審查表》。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各主管部門和報名點要積極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報名。
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報名學生進行資格審查。在進行學歷驗證時,應根據當年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編的《云南招生》(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版)對學生當年錄取批次進行認真審核。
四、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各用人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由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監督組進行全程監督。
招聘崗位數與考生報名人數為1︰1的崗位,可采取筆試、面試(面談)、試講、實作等形式對考生的專業能力、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考核測評,由主管部門根據考核成績提出明確的擬聘用意見。
凡報名人數比招聘崗位數多1人以上的崗位要實行筆試、面試兩個程序。對考生履行崗位職責應具備的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基本能力進行考核。(一)筆試:先由主管部門 (或用人單位)組織報名考生進行筆試,筆試成績合格最低分數控制線由各主管部門確定,再按擬招聘崗位數與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1︰2確定面試考核人員。(二)面試:由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組成不少于7人的考核組進行面試(或實作)測評。面試(或實作)考核成績60分以上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三)復測:如面試(或實作)被測評為不合格的考生,對測評結果有異議,可在測評結束后10日內由本人寫出申請要求復測。復測結果為最終認定結果。(四)聘用:在面試(或實作)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中,根據每個崗位招聘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
五、體檢:擬聘用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云人[2005]7號)進行體檢,如體檢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是否遞補,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后確定。
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協議,經主管部門、市人事局審核后將聘用協議簽訂情況報州人事局備案,用人單位和被聘人員應嚴格履行聘用協議。凡未按考核招聘程序與畢業生簽訂聘用協議的,人事部門一律不辦理相關手續。
考核、簽訂聘用協議工作在2008年4月中旬完成。
六、辦理聘用手續
招聘人員一律實行一年試用期,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寫出書面考核意見,經大理市人事局審核同意后報州人事局辦理招聘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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