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衛生廳關于招聘執業醫師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的公告
為提高我省鄉鎮衛生院的服務能力,推進農村衛生事業發展,根據衛生部、財政部《關于開展鄉鎮衛生院招聘執業醫師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衛人發〔2008〕26號),《云南省衛生廳、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云南省招聘執業醫師到鄉鎮衛生院工作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云衛發〔2009〕269號)精神,省衛生廳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50名執業醫師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必須具有執業醫師資格;
(二)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愿意為農村衛生事業發展作貢獻的決心;
(三)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體健康。
云南省范圍內的鄉鎮衛生院在職人員和已經在村級衛生機構工作的執業醫師不列入招聘范圍。
二、招聘崗位
各州(市)鄉鎮衛生院招聘執業醫師項目計劃所列崗位(于2009年4月15日在本網站公布)。
三、相關政策及待遇
(一)對受聘的執業醫師,連續5年,中央財政按每名每年2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省財政按每名每年1萬元的標準給予配套。中央財政補助和省財政配套資金,專項用于受聘執業醫師的工資收入等。
(二)受聘人員納入鄉鎮衛生院編制內管理,人事關系轉入受聘的鄉鎮衛生院,享受當地同等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三)受聘人員在服務期間,符合晉升上一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按政策規定在申報考評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時,享受我省鄉鎮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考評有關優惠政策。
(四)受聘人員在鄉鎮衛生院服務滿5年后,經考核合格,轉入單位編制內人員正常管理,不再核撥補助經費。
(五)受聘人員在鄉鎮衛生院服務未滿5年的,不再享受相關政策待遇,其人事關系轉到有資質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管理。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報名、資格審查、考核、確定人選、體檢、簽訂合同、集中培訓、注冊上崗等程序進行。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均采取個人網上報名,報考人員請登錄云南考試網(www.ynrsksw.com)報名,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打印《云南省鄉鎮衛生院招聘執業醫師報名登記表》一份,按規定進行資格審核。
(二)網上報名時間:2009年4月16日至5月3日。
(三)資格審核:個人網上報名需填寫《云南省鄉鎮衛生院招聘執業醫師報名登記表》后,云南省內報名人員持個人資格審核所需材料及《云南省鄉鎮衛生院招聘執業醫師報名登記表》一份于5月5日前到當地州(市)衛生局人事部門進行資格審核;省外報名人員將個人資格審核所需材料復印件及《云南省鄉鎮衛生院招聘執業醫師報名登記表》一份于5月3日前以特快專遞方式寄送云南省衛生廳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地址:昆明市關上寶海路圣諾苑酒店三樓,郵編650200)進行資格初審。
(四)個人資格審核所需材料:本人執業醫師資格證書、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半寸免冠近照3張、本人檔案管理單位出具的介紹信。
其他相關事宜將在云南省衛生廳網站和云南人事人才網及時進行公布,請報名人員隨時留意。
咨詢電話:0871-7155911 715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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