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廳關于2009年教師資格認定
課程考試及有關工作安排的通知
云教函〔2009〕258號
各州(市)、縣(市、區)教育局,各高等學校,各中等師范學校:
根據《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為滿足非師范教育類人員申請教師資格,現就2009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考試
(一)考試日程表
根據每年大中專畢業生要求在畢業離校前或畢業前聯系工作時就能申請辦理到教師資格證,以及方便社會人員提前參加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的情況,2009年下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考試時間安排見下表:
日期
內容 |
2009年10月24日 |
上午(8:30-11:00) |
下午(14:00-16:30) |
JSZGKSGJ 高校教師 |
JSG1 高等教育學 |
JSG2 高等教育心理學 |
JSZGKSZJ 中學教師
(含中等職校) |
JSZ1 中等教育學 |
JSZ2 中等教育心理學 |
JSZGKSXJ 小學教師 |
JSX1 小學教育學 |
JSX2 小學教育心理學 |
JSZGKSYJ 幼兒園教師 |
JSY1 幼兒教育學 |
JSY2 幼兒心理學、幼兒衛生學 |
(二)報考安排
本次網上報名及確認同時進行,時間:2009年7月6日至7月31日,考生登錄網站http://www.ynzk.cn進入工作網自行錄入報名信息后,須到各州(市)、縣(市、區)招考辦指定報名點確認,辦理驗證、照像、交費等手續。
(三)考點設置
教師資格認定課程考試的考點只設在各州(市)政府所在地,各縣(市、區)一律不設考點;考生往返考點的交通、食宿費用自理。
(四)成績查詢
考試結束1個月之后,考生可以憑準考證號上網查詢考試成績,考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為合格,未達到60分為不合格。考試成績單到報名點領取,任何報名點需在接到省招考院考試成績通知的當日,及時通知考生領取成績。若報名點未及時通知考生領取成績,耽誤考生申請辦理教師資格證時間,將追究報考點責任。成績查詢網址:www.ynzs.cn。省招生考試院咨詢電話:0871-5156203。
二、舉辦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前培訓
(一)考前培訓
申請人可以自學形式認真補修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課程,也可自愿參加考前培訓。申請人員可參加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核認定的培訓院校組織的培訓,也可參加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組織的培訓。有關培訓的相關事宜請咨詢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云南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省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地址:學府路8號(教育培訓大廈二樓,省教育廳右裙樓);聯系人:張英才、徐艷霞;聯系電話:0871-5120978、5112453。
(二)培訓教材
統一使用由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試中心指定的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指導叢書《教育心理學考試大綱》和《教育學考試大綱》。其中,幼兒教師培訓教材使用教育部規劃教材《幼兒教育學基礎》、《幼兒心理學》、《幼兒衛生保育教程》。
如欲購買培訓教材,請與云南師范大學教育書行聯系。聯系地址:昆明市學府路8號云南師大教育書行;聯系人:張永軍,聯系電話:0871-5172001、5103219。
三、受理教師資格認定申請
教師資格認定實行屬地分級辦理,凡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均在戶籍所在地或工作屬地的縣(市、區)教育局提交申請材料;凡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均在戶籍所在地或工作屬地的州(市)教育局提交申請材料;凡申請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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